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什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③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④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即意思表示有瑕疵;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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