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情况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除专业知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专业面试、复试总成绩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复试总成绩及专业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以该项满分分值的60%作为及格分数)不予录取。
(三)考生拟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值和复试成绩按权重(初试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相加之和,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除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外)。
2.专业学位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按照考生拟录取总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序,最终确定是否录取。
(四)在确定拟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拟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三科总成绩”、“复试总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五)符合享受研究生加分及照顾政策等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部、所)负责组织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确认复试人选的考生资格,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考生应提供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全部扫描电子版,并在各学院(部、所)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含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资格者,不予复试。所有参加我校复试考生均要在复试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确认学籍学历信息可查询到且符合本专业报考要求后方可参加复试。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经学校认定通过后,再准予复试。考生因个人学籍学历存在问题而不能参加复试、不能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络远程复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两识别”,防止替考;通过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四比对”,对考生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和复试过程监管,严禁作弊、替考行为发生。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
(一)基本材料
1.政审材料
填写后加盖组织部门公章。应届生由学校所在学院负责,往届生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负责(附件1)。
2.诚信复试承诺书
按照要求请考生在承诺书中将相关内容抄写在横线上,且须手写签名并写明签订承诺书的日期(附件2)。
3.个人信息相关证件
(1)非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
(2)应届生:有效身份证件的扫描电子版图片1份(JPG文件);并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电子认证报告1份(PDF文件)。另外,应届自学考试的考生无学籍,提供成绩单扫描电子版即可。
4.初试准考证原件
考生参加复试时务必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准参加复试。
(二)其他材料
1.报考或调剂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均需填写并提交《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登记表》(附件3),“全日制”定向考生无需填报。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调剂或录取时需变更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填写并提交《定向培养研究生信息变更表》(附件4)。不区分学习形式,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如需将其变更为“定向就业”均须提交。
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