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内蒙古工业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总成绩计算及待录取确定
第三十三条 复试考生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依次排序录取。
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查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2)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
第三十四条 学院应对各学位点的复试考生单独排序,按照各学位点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五条 各学院分别汇总各学位点的复试结果,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组长签字的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和《复试情况登记表》;按照《复试信息库结构》的要求填写复试考生信息库,并将电子版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拟录取名单,结合考生资格审查等结果确定待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发出“待录取通知”。其中,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第三十七条 待录取考生需通过教育部研究生录取检查,最终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布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
(4)我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5)考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