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与录取
    (一)成绩算法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照顾加分考生的初试成绩,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录取名单的确定
    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参加总成绩排序,我校将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待录取考生名单;对入学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高低排序。若待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待录取资格保留5小时)确认待录取状态或拒绝待录取通知及5小时内未处理待录取通知,视为放弃待录取,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调剂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待录取考生。
    成绩排序及待录取名单确定后提交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复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学校行政办公楼通知栏、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进行10个工作日公示。同时,将按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进入学校待录取名单的考生,原则上需在名单公布的5天内到其所在地二甲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盖有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拍照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部;在规定时间内确实无法完成体检的考生,及时与学校研究生部联系。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未参加复试者。
    (二)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状态者。
    (四)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学历审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经初试和复试等核对确有问题的,或者发现通过替考作弊、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