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权)+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40%。
二、录取工作
(一)各学院(部)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4月16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对拟复试的单独考试考生,在查验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时,需留取毕业证书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备查。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部)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面试、笔试、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 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六)4月16日前,经复试合格的以下类别考生的材料需交至研究生院: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上交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