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浙江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以教育学院为例,其他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详见各学院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录取
我院根据复试录取方案,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按招生简章要求,教育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体育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均按照各自一级学科复试、排名,并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再在拟录取的考生中,以报考的二级学科方向优先为原则,结合报考志愿,根据二级学科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的二级学科。
科学与技术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现代教育技术等专业学位领域,按各自专业领域分别复试排名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并列时以复试成绩、初试专业课1成绩为优先级进行排序。
综合分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综合分 =(初试总分/5)× 60% + 复试成绩 × 40%。
以总高单低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计算综合分时其统一入学考试总分按照抵扣后的分数计算。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下午14:00开始(各学科安排见表2),地点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10幢教育学院204室。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准考证;
(3)考生学籍学历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证明(三选一):
①应届生出示“学生证”(须注册完整),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往届生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报时学历验证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境外获得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全日制在职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现代教育技术)除提供上述3项材料外,还须提供“非全日制在职硕士报名推荐表”(附件)。
附件:教育学院2023年非全日制在职硕士报名推荐表
点击链接查看原文及附件:http://www.ced.zju.edu.cn/2023/0316/c26952a272948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