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淮阴师范学院考研调剂要求
2023年淮阴师范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复试人选
对第一志愿上线生源相对不足的专业,按照调剂工作办法进行调剂。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调剂考生须保证学籍、学历等资格审核信息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相关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否则无效。
调剂程序:
①学院发布调剂信息。学院提前制定接收调剂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要求,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成绩要求、工作程序、缺额信息、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报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②考生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学院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直接登陆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
③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
④考生确认“待录取”。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未按要求确认“待录取”,可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加分项目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向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处负责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并通知相关学院。若加分后,仍未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
二、录取工作
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在研究生处网站以及中国研招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通过资格审查者;
2.未通过或者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达不到180分);
5.经核实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
6.报名材料弄虚作假者;
7.其他违背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情况者。
(二)各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后,应及时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各考生复试成绩。
(三)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7月初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