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苏州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成绩计算及入学考试总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2.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2)×40%。
    二、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1. 学院建议录取名单
    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学院工作小组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专业或个别专业按研究方向(具体见各学院复试细则相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120分。
    (4)未达到学院规定的复试成绩标准。
    (5)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6)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7)学校认定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 学校审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 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不含非全日制)。已录取全日制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已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至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到时携带体检报告原件上交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4. 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提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审批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其它录取相关事宜
    1. 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前须提交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在职公函和相关证明材料。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人事、工资、福利、户口、医疗等关系不转入学校,不予安排住宿,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毕业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学历证书(注明学习形式)及学位证书。
    2. 对于拟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须提供人事档案;拟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考生,不需要提供人事档案,须提交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
    3.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 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原则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学资格。对必须保留入学资格者,在拟录取前经学校同意,可先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5.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