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法律援助一、帮信罪怎么做无罪辩护?
(一)法定不起诉
可以从涉案金额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如果未达到,不构成犯罪;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是否确定,如该情形不确定,那么认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嫌疑人售卖的电话卡或银行卡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用于诈骗犯罪或其他犯罪行为中,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用于其他犯罪活动中,则该行为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是否有参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如果该事实不清,则不构成犯罪。
(二)酌定不起诉
如果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且具有坦白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犯罪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立功情节的;系受他人指示和安排,且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涉及冒充公检法诈骗,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无前科,认罪认罚,可以免除刑事出发的;系从犯,参与犯罪时间短、违法所得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设备未上线,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属于犯罪未遂的。
(三)证据不足不起诉
犯罪数额尚未核实清楚,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主观上并不明知其帮助的对象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是否为其他犯罪对象提供服务尚未查清的;购买的银行卡价款无法查清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情形?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着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一)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的;
(二)接到举报后不履行法定管理职责的;
(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的;
(四)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帮助的;
(五)频繁采用隐蔽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使用虚假身份,逃避监管或者规避审查的;
(六)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帮助的;
(七)其他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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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