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形式和时间
    2023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开展。一志愿复试时间为3月29日-4月2日,具体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制定,并提前通知复试考生相关准备工作和要求。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以我校发布的公告中的时间为准,复试时间以我校和招生学院在调剂系统中发送的复试通知时间为准。复试场地均由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内设置。
    二、复试
    1.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内容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考一门专业科目,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考生须再加试一门科目。专业科目和加试科目须与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复试加试科目表中公布的科目一致,学院不得擅自更改。
    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笔试要求
    专业笔试一律为闭卷考试。笔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不得低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能力。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必须统一。
    考生面试顺序由学院在面试前随机确定。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百分制)如下:
    (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高职高专的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学习成绩及进修过不少于3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占5%。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占35%。
    (3)外语听说能力(非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英语专业的考生进行第二外国语,即日语、西班牙语、法语等语种的听说能力测试),占20%。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30%。
    (5)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占5%。
    (6)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占5%。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方式:
    (1)审查考生提交的《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可下载)。
    (2)学院可在面试阶段设置合理环节,详细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4.心理测试
    (1)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测试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学院。
    (2)各学院确定心理测试时间后,须提前1-2天上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协调后安排。
    5.体检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精神开展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须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提供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和《云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体检承诺书》,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录取
    学院要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具体要求如下:
    1.以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允许出现跳录情况。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录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公示,各学院不得自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录取检查通过后正式录取。
    4.对于一志愿拟录取的要求
    一志愿上线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要与报考信息一致,如需调整到其他学院、专业、学习形式、专项计划的,须经调剂系统报名,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提高分数线、复试后落选的一志愿考生,可经调剂系统报考学校其他相关专业,但不能不经过调剂系统擅自调整。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不得调剂,也不得更换专业录取。
    5.对调剂拟录取专业的要求
    调剂考生拟录取专业必须与调剂报名专业一致。调剂考生报名后,如需调整到其他专业的,必须经过调剂系统更改报名志愿,并按照学校调剂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完成所有调剂、复试及录取步骤。
    6.对推免生拟录取的要求
    推免生原则上都录取,考生自愿放弃的可以不予录取,但必须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推免生放弃拟录取后的招生计划,由推免生原拟录取学院的相关专业继续执行。
    7.对拟录取考生的成绩要求
    (1)考生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笔试成绩按百分制必须达到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