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西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核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
1.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初试成绩权重(65%)+ 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35%)
2.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选考梵文的考生: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加试外语考试成绩)/2×40%+面试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50%+外语听说测试成绩×10%
二、录取规则
1.普通计划:
(1)第一志愿考生:各学部(院)按照招生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调剂考生:各学部(院)按照招生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换算后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调剂考生拟录取最终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考生是否接收“待录取”为准。
2.“骨干计划”:学校根据分专业计划数,在各专业内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换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分省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个别省份有且只有1名考生达到学校“少骨计划”分数线且复试合格,可结合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优先拟录取。
3.“士兵计划”:学校根据下达计划数,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换算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优先拟录取。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专业课考试、面试(专业素质和能力平均成绩)或加试科目(不含初试选择梵文的考生加试的英语科目)的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享受教育部规定加分项考生以及其他定向就业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的材料或协议书者,不予录取。
(5)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