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业课笔试、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组成(会计硕士专业还需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计算办法见各招生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总成绩= 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满分)×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在30%-40%之间,由学院自定)。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对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序,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录满为止。若总成绩相等,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成绩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相等,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专项计划,专项专用,不得挪用,但可根据生源情况在该专项计划之内各专业间调整。
3.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在上报学校之前其名额可由学院按录取规则递补录取。若学院在4月20日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生源情况重新分配。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换算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复试中某一项不合格是否录取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确定并公布);
(4)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
(5)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6)非全日制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者。
5.依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6.入学后3个月内,研招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