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基金管理人是指基金的发行机构,也就是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是指委托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基金的托管人一般是银行或者信托机构。
基金公司对基金进行日常的管理,比如基金的如何运作等,基金托管人需要监督基金管理人日常投资运作,基金托管人独立开设基金资产账户,依据管理人的指令进行清算和交割,保管基金资产,在一定范围内对基金进行监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区别主要在于资格与职责方面,具体分析如下。
1、两者资格方面
基金托管人: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实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基金管理人: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有完整的组织结构;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2、两者职责方面
基金托管人职责: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15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