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成绩计算方法
    1.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 +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 + 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仅限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30分,均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各招生学院(部)的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2.各招生学院(部)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调剂考生单独排序,按最终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3.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最终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
    4.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各招生学院(部)可按该专业其他考生的初试成绩依次递补复试人员。各招生学院(部)须做好自愿放弃复试资格考生的记录。
    5.全部复试工作完成后,各招生学院(部)须对拟录取数据进行多人核对校验,将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
    6.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部)须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公布内容包括:拟录取专业、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考生最终成绩,对调剂考生、“单独考试”、“少民计划”、“士兵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注明。
    7.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