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江苏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各学院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图书情报硕士(MLIS)、工程管理(MEM)等专业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50%。
    其他专业学位及学术学位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50%。
    二、录取原则
    1.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单独考试按招生专业人数安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2.复试总分不及格者(即复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及跨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即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若加试两门成绩均合格,则按照上述原则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具体要求及加分值参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考生在复试前须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
    6.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