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综合成绩(录取成绩)计算
各学院具体初复试所占比例:https://www.gxust.edu.cn/yjs/zsgz/tzgg.htm
二、拟录取
(一)拟录取规则
各学科专业根据不同招生计划考生(正常计划、士兵计划,全日制、非全日制),按照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到低排序,并依据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规则录取: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优先录取。
(2)同类考生,复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3)复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所有考生只能在参加复试的专业录取,不得转到其他专业录取。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科技大学,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4.录取为非全日制的,录取类别仅为“定向就业”,其人事档案一律不转入广西科技大学,不享受我校奖助学金待遇。
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录取。
(1)录取类别仅为“定向就业”。其中,应届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毕业后需在广西就业;在职人员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为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原单位。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时学校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考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同时,学校将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3)在读期间,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单独排名,并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程序
1.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各学院拟录取人数应严格控制在学校下达给本学院总招生计划指标数内,不得超指标。考虑到会有部分生源流失,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足够数量的候补拟录取考生。
2.待录取通知
经复试合格并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待录取通知。
(1)第一志愿考生无需进行网上确认,但已被我校发送拟录取通知第一志愿考生将不能在系统内进行调剂申请操作;
(2)所有调剂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应尽快按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3.拟录取名单公示
复试后学院及时上报拟录取人员名单,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核后,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出现多批(次)复试,每批(次)成绩、拟录取名单分批排序、公示与公开。公示期间保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
4.拟录取名单审核
经学校统一公示后,拟录取名单需上报教育部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5.不予拟录取、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成绩有任一项未达60分的,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未按规定完成所有复试项目的,不予录取。
(4)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违规行为的,不予录取。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
(7)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3年9月1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6.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1)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通过主动申请,声明放弃拟录取资格,但申请必须在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2)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已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未按规定完成确认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考生无论以何种形式失去拟录取资格,都不可申请恢复,招生学院从该复试学科的复试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7.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填写《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审批同意后,保留资格1至2年。保留期满前1个月,需提交《恢复入学资格申请表》报学校审批,审批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占用当年招生计划。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向相关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报研究生工作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