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成都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


    
    2023成都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总成绩计算: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2)*5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总分÷2)*50%。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总成绩计算:①初试总分500: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2)*30%;②初试总分300: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2)*30%。
    二、拟录取工作
    1.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现场复试方式的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主干课程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成绩单科60分为合格线,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各专业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拟录取。在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外语科目的顺序逐一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6.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教育部要求,全校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7.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初试、复试、加试)。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且定向就业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在拟录取前均须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