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3年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科目要求及分值占比
    详见公告附件(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要求及分值占比.pdf):http://yzw.sccm.cn/info/site/info?id=41a55dbe-17c1-4f20-b399-a5dc1c70d986
    附:关于《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内容的更正公告及补充说明
    现就《四川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中电子音乐作曲及新媒体音乐“科目名称及分值占比”内容更正如下:
    

    研究方向
    

    科目
    序号
    

    科目名称及分值占比
    

    考试方式
    

    复试科目及要求
    

    电子音乐作曲
    

    ①
    

    专业理论测试(笔试)30%
    

    笔试
    

    ①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有关电子音乐历史、分类、风格、作曲家及作品等】;
    ②电子音乐作曲专业创作测试(面试)【根据考生提供本人创作的两部作品(一部混合类电子音乐作品[作品简介、乐谱、音频或视频成品、工程文件]和一部幻听类电子音乐作品[作品简介与设计方案、音频素材、音频成品和工程文件],每部作品不少于5分钟)提问】;
    ③外国语听说。
    

    ②
    

    电子音乐作曲专业创作测试(面试)65%
    

    面试
    

    ③
    

    外国语听说5%
    

    录制
    

    新媒体音乐
    

    ①
    

    专业理论测试(笔试)30%
    

    笔试
    

    ①专业理论测试(笔试)【有关电子音乐历史、分类、风格、作曲家及作品等】;
    ②新媒体音乐专业创作测试(面试)【根据考生提供本⼈创作的两部不同类型新媒体音乐作品([作品简介与设计方案、音视频成品、工程文件],每部作品不少于5分钟)提问】;
    ③外国语听说。
    

    ②
    

    新媒体音乐专业创作测试(面试)65%
    

    面试
    

    ③
    

    外国语听说5%
    

    录制
    

    另:就考生咨询的“演唱”“演奏”类科目线场录制考试方式补充说明如下:
    现场录制科目的录制时间和场地均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无须考生自行录制,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公告,以后续考试安排公告为准。
    二、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2023年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笔试、面试、视频录制(考评分离)等方式。其中视唱练耳科目视唱部分、外国语听说采取“小艺帮”线上录制(“小艺帮”APP操作流程点此下载),视唱练耳科目练耳部分采取线下笔试。“演唱”“演奏”类科目采取现场录制考试形式。
    三、复试时间
    1.“视唱”“外国语听说”考试安排
    确认(领取)考试时间:2023年3月22日下午14:00后,请在“小艺帮”APP“报考”页面确认考试信息,并可不限时不限次的进行练习。
    模拟考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视唱”“外国语听说”可分别模拟4次,模拟考试需至少参加1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场次),未参加模拟考试导致正式考试的操作失误,一切后果自负。模拟考试上传的视频,不作为评分依据。
    正式考试时间安排:“视唱”2023年3月24日下午14:00—14:30进行;“外国语听说”2023年3月24日下午15:00—15:30进行。正式考试均采取随机抽题,考试过程不能中断,只有一次录制机会,错过考试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视唱”或“外国语听说”科目的考试,不予补考。
    2.美术学院各研究方向的专业创作、专业论文、面试等科目考试安排在2023年3月25日(周六)。
    3.线下笔试、上机操作、舞蹈各专业方向面试科目考试安排在2023年3月25日(周六)。
    4.面试考试科目考试安排在2023年3月26日(周日)至2023年3月28日(周二)。
    5.“演唱”“演奏”类科目现场录制考试安排在2023年3月26日(周日)—3月28日(周二)。
    具体场次及地点安排以3月24日准考证打印信息为准。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科目考生自带文具。
    特别提醒:演唱、演奏类如需钢伴请自带钢琴伴奏;“声乐(流行唱法)、器乐演奏类科目”如用音频伴奏,则自备高音质音频伴奏,装U盘及刻CD光盘各一份,仅存储考试用曲目,带到考场现场播放;“管乐教育”考生按复试科目及要求自备指挥工具,指挥用音频考前统一收取,考生无须自带外接播放器。
    四、对复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均按百分制计算)
    (1)以下研究方向复试科目①成绩低于80分的不录取: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西南少数民族音乐、视唱练耳、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吉他、中国乐器研制、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乐(各方向)、西洋弦乐(各方向)、钢琴教育、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作曲、和声、复调、音乐分析、配器、舞台艺术音乐创作、声乐教育、管乐教育、数字媒体艺术、人工智能绘画、人工智能设计、美术学、美术、艺术设计各专业方向。
    (2)以下研究方向及领域复试科目①、②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低于80分的不录取:人工智能音乐、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法、音乐课程与教学研究)、舞蹈领域各专业方向。
    (3)以下研究方向复试科目①成绩低于75分的不录取:声乐(流行唱法)。
    (4)以下研究方向复试科目①低于70分的不录取:中国乐器各专业方向、艺术传播学。
    (5)以下研究方向复试科目①、②按比例折算后成绩之和低于70分的不录取:电子音乐作曲、新媒体音乐、学科教学(音乐)。
    (6)以下研究方向复试科目①低于60分的不录取:艺术美学、艺术史、艺术管理、艺术批评与音乐文学。
    (7)各专业方向初、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录取。
    (8)符合上述不录取条件的为不合格生源,不进入综合总成绩排名。
    以上复试成绩要求均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所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