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


    
    2023年丽水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1)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方式(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后及时公布。
    (2)现场复试主要包括业务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业务课笔试考试科目根据学校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相关命题、监考、阅卷等要求参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相关规定执行。
    (3)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不设置笔试环节,若设置笔试环节,相关命题、监考、阅卷等要求参照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相关规定执行。各学院自行确定专业知识考核形式,专业知识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学院,应根据平台的性能特点,细化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学院应高度重视对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指导,并提前组织复试小组成员、秘书人员和技术支持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加强现场组织复试和突发应急情况下的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和稳定。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6)各学院应严格复试过程管理,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和“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中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考后,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新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的学院(专业),应在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明确考生资格审查、政审资料和其他材料(如考生简历、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
    (8)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有详细记录。复试记录表最终由专业复试小组成员打分并签字确认后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存档,录音录像由学院存档备查。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问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试题,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专业复试小组若独立组织开展对考生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则应选拔组建具备较高外语交流能力的专家不少于2人,对相关专业学位的复试考生开展外语交流能力的考核,外语交流能力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用时、问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各招生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复试内容和评分标准。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交流能力;
    ④科研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②参加培训、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成绩
    (1)现场复试
    ①教育和农业专业学位
    现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50%+业务课笔试×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②护理专业学位
    现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8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2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网络远程复试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为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中若出现其中一项不合格者,亦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