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主犯在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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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故意伤害主犯在逃怎么办?
    1、未被批捕的犯罪嫌疑人逃跑,可以上网通缉。
    2、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逃跑了,将会取消取保候审,改为拘留或者逮捕。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需要批捕吗
    1、在逃的人一定要批捕。
    2、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3、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4、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三、故意伤害案件的管辖
    1、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
    2、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
    3、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4、因管辖问题发生争议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5、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6、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因证据不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在我国的故意伤害案件的处理中,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的,就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但是至于行为人是承担刑事责任,还是承担行政责任,此时是要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给被害人造成的具体损害等因素确定的。
    【温馨提示】:小编告诉您: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网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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