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死了人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按以下步骤进行:
1,写个申请书,递交给当地卫生局。
2,卫生局给你开个手续。
3,到医学会正式申请鉴定,预交鉴定费。
4,写个鉴定的书面陈述书。
5,参加鉴定会(也叫听证会)。
6,医疗事故第一次鉴定半年内能完。
7,再次鉴定。
如果第一次医疗事故鉴定,绝大多数的患者不认同。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8.赔偿。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