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备孕家庭需了解
自二胎政策开放以来,员工生育福利待遇一直都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女员工在怀孕到达一定时间,需要休产假,这时就需要用到生育保险。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下面财金知识将为大家解答。
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能同时享受吗
1、生育津贴
是用人单位为员工交满1年以上生育保险后,员工在怀孕离开工作岗位期间,国家按照相关比例给予的生活费用,这部分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产假工资
员工因怀孕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由公司发税务工资,这部分费用由员工所在单位支付。
从上面可以看出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在本质上是不同的,但是员工如果已经享受生育补贴了,那么就视同用人单位已支付了相应数额的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员工所在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关于产假天数,很多地区规定的产假天数为158天,但很多企业都是按照98天计算。顺产98天,剖腹产30天,多胞胎的话没多一个增加15天。
三、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低于员工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不足差额部分。
2、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用人单位需全额发放给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