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证据需要什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发现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有非法行医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或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投诉举报时,注意说明医疗机构的名称、详尽的地址以及可能存在的违法事实。若是投诉具体的医务人员,还需说明其姓名、所在科室、你所看病的名称;同时要保存好就医过程中的主要书面材料等方便举证。如:处方、病例、收费凭证等。如发现有医托、号贩子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时,还可直接向公安部门举报。对利用虚假医疗广告信息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