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患胃溃疡算不算工伤
法律援助一、在公司患胃溃疡算不算工伤
胃溃疡是常见的消化道基本,不能认定为工伤。
溃疡病或消化性溃疡是一种常见的消化道疾病,幽门螺杆菌感染是消化性溃疡的主要原因,长期服用阿司匹林、皮质类固醇等药物易致此病发生,此外长期吸烟,长期饮酒和饮用浓茶、咖啡似亦有一定关系。胃溃疡并非国家规定的职业病,也并非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造成,与长期派驻外地也没有必然联系,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纠纷律师的作用大吗?
在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中,专业律师的帮助同样是非常必要的。主要是因为他们既精通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劳动政策,又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缺少专业律师的协助,仅靠自己临时翻几本书或几项法律条文很难取得满意的效果。其原因有三:
一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专业性强。这里的专业性强包括劳动法知识的专业性强和仲裁诉讼实践经验的专业性强两个方面。这是不可分割的内容。要真正熟悉这一专业并成为这方面的专家决非几日之功;
二是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对抗性强。这种对抗性是针锋相对的,对抗的结果是孰胜孰败的问题,而这种对抗性都是靠人进行的,如果对抗双方中的一方是专业律师,另一方是外行,显然力量对比不平衡,外行很可能会因此吃亏;
三是对纠纷的评估预测和证据的收集运用在专业律师的协助、指导和参与下才能更加准确、有效。
三、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在工作中或者因工作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认定。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定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发生工伤事故后48小时内,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并将认定结果书面通知职工和用人单位。
4.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职工享受临时性医疗待遇。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6.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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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