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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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汇算清缴是什么意思?
个税汇算清缴具体如下: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等其他法律规定情形;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二、个税汇算清缴不办理的后果具体如下:
1、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申报不真实的,隐蔽自己收入的,根据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机制规定,针对个税申报造假、虚报的对个人信用带来负面影响。
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具体如下:
1、子女教育;2、赡养老人;
3、住房贷款利息;
4、住房租金;
5、大病医疗;
6、继续教育。
综上所述,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实际上是指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全过程,依照税收现行政策要求,把应当调节增加的增加,该调节减少的减少,经营者获得综合所得必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一般纳税人能够自主办理年度汇算清缴,还可以授权委托扣缴义务人或是别的企业和个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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