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公务员笔试注意事项
公务员考试2021年天津公务员考试将于3月27日、28日进行,中公天津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一些笔试阶段注意事项,提醒各位考生:
一、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3月27日、28日
3月27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月27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28日上午:0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 2021天津公务员准考证打印入口
3月23日8:00至3月26日18:00,请考生及时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网上报名信息系统rsks.hrss.tj.gov.cn。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须在报名系统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并填写承诺书,未申领“天津健康码”的考生将无法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准考证打印完成至考试当日期间的健康状况申报实行承诺制,考生提交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3月27日前登录系统进行更新申报。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核对本人信息和考点位置,外地考生应尽早预定宾馆旅店,提前规划好行程路线。
三、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天津 “健康码”参加考试。
建议考生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入场健康检查和身份验证时间。考生除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等考试必须用品外,还须备好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医用外科口罩)。
四、防疫要求
1.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3月13日前)申领“天津健康码”,未及时申领健康码将影响考试。可通过两种渠道申领:(1)搜索或扫码下载“津心办”APP,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天津健康码”。(2)搜索或扫码下载“支付宝”APP,登录完成用户注册后,进入“天津健康码”。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核对并确认无误后提交,自动生成“天津健康码”。“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的,应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022-88908890进行查询),按相应要求执行。
2.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须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3月13日至26日期间)。考生在3月23日至26日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须在报名系统如实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并填写承诺书,未申领“天津健康码”的考生将无法申报个人健康信息。准考证打印完成至考试当日期间的健康状况申报实行承诺制,考生提交承诺书后本人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3月27日前登录系统进行更新申报。
3. “天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 考前14天内“天津健康码”为橙码或体温测量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考试当天持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于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新冠肺炎治愈患者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尚处于治愈未满28天的居家医学观察期内,且提供治愈出院诊断证明、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28天(含定点医院内观察期14天)且解除隔离核酸检测阴性的无症状感染者,持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状况无异常可于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入场时“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但连续3次体温测量均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经现场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 “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的,考前14天内存在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的,有国(境)外以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考前将本人有关情况(包括:本人报考的考试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准考证上的考点名称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tjkpzxks@tj.gov.cn。
6. 考生考前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加强个人防护。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津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
7.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天津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身份证件核验无误、“天津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考生应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8. 违反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拒不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隐瞒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9.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考工作专题网站(rsks.hrss.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