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拘役双开是不是必须的
法律援助一、公务员拘役双开是不是必须的
公务员只要被依法判处刑罚,不论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还是被单独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附加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所以拘役产生之后是肯定会双开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 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拘役属于治安处罚的一种吗
拘役不属于治安处罚的一种。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刑罚不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的案件,只能适用于刑事犯罪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判处拘役的情形主要有什么
判处拘役的情形主要有:
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
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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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