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情节较轻”的认定
法律援助七、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法律依据】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情节较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散布谣言的范围较小;
2、及时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参考:四川省公安机关办理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标准
相关文章!
-
运输毒品30克怎么处罚?
运输毒品30克怎么处罚?
-
徇私枉法和玩忽职守区别是什么
徇私枉法和玩忽职守区别是什么
-
挪用资金罪10多万会怎么量刑呢
挪用资金罪10多万会怎么量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