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不是全部有效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并非全部都是有效的。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预先免除下列两类的免责条款无效:
(1)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的。
(2)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的。
无论这两类责任采用的是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也无论其免除的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均属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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