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不是全部有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并非全部都是有效的。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预先免除下列两类的免责条款无效:
    (1)免除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的。
    (2)免除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害的责任的。
    无论这两类责任采用的是格式条款还是个别协商条款,也无论其免除的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均属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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