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使用有什么条件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商标权的使用条件如下: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 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