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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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咨询:1987年女方已经结过婚了有了两个孩子,由于家庭原因,出去又找了个未结婚的男人生了个儿子,但未办结婚证,那男人是单身。问双方是否构成重婚罪?
        四川刑事律师网: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认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仅构成非法同居,不构成重婚罪。
        结合本案,双方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他们双方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是的话,那么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地持续、稳定地生活,那么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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