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怎么办

法律援助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另一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分割财产不执行的处理方式:如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协议书载明的财产分割内容,则权利人可向法院起诉,经依法裁判后,持生效裁判主张强制执行即可,若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载明的财产分割内容,则权利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怎么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