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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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什么区别?具体和法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区别
    1.租住的房子是不需要缴纳房产税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注意,是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你们仅仅是房屋使用人。因为房屋产权不属于你们公司,所以房屋附带的土地产生的使用税也不应该是你们公司承担。这个土地使用是作为房屋的载体使用,国家出让土地时,是出让给了房屋所有者,而并不是你单位,所以其纳税义务应该是由房屋所有者承担。所以税局核定时,不应该直接向你单位收取。
    2.房产税征收标准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面积×适用单位税额。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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