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陇东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2023年陇东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院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陇东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陇东学院,英文校名“Longdong University”
    学校国标代码:1073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陇东学院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地处甘肃省庆阳市,前身是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庆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陇东学院。2015年被甘肃省列为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7年被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实行省地共建、以省为主的办学体制。
    学校现占地面积1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9.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馆藏图书173.2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684人,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现有教职工105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35人,其他各类高级职称人员19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16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优秀专家、领军人才、人才工程、“园丁奖”和“成才奖”获得者54人,35人享受甘肃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1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讲座教授”,2名“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青年学者”,74人获“陇原人才服务卡”;兼任兄弟院校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79人。
    学校设文学、历史与地理、外国语、教育、马克思主义、经济管理、数学与统计、生命科学与技术、农林科技、音乐、美术、体育、电气工程、化学化工、信息工程、土木工程、能源工程、机械工程、医学院19个二级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专业56个,涉及文、理、教、工、农、管、法、医等11个学科门类。
    “十四五”期间,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定“举红色旗帜,走特色之路”的发展战略,坚持“优化结构,转变方式,内涵提升,特色发展”的发展策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扩大开放合作办学,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逐步推进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努力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拟在甘肃等9个省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专业成绩均使用各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
    甘肃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器乐、声乐)、音乐表演(器乐、声乐)、舞蹈学。
    山西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
    黑龙江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福建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山东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广东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学。
    广西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四川省: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云南省:音乐学(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专业名称、计划数为准。
    二、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高考改革省份不限选考科目。
    (二)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三)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四)甘肃省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类(舞蹈学)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五)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六)使用省统考或校级联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类(舞蹈学)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八)学校音乐类器乐方向招生不限乐器种类,录取的部分民族或西洋小乐种器乐考生入学后,将根据学院教学条件及要求进行调配。
    (九)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艺术类专业成绩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以上内容如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三、收费标准
    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
    基本学费: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等艺术类专业6500元/生•年。(详见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甘发改收费〔2015〕9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6号、甘发改收费〔2016〕437号文件);
    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详见甘价费〔2009〕187号、甘发改收费〔2011〕1598号、甘发改收费〔2016〕980号、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以上收费标准若有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邮编:745000。
    陇东学院网:https://www.ldxy.edu.cn/
    陇东学院招生就业:https://self.ldxy.edu.cn/zjc/
    电话:(0934) 8651606,8651607  传真:(0934) 8658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