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在离婚前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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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在离婚前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在离婚前不生效。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当离婚协议满足双方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条件时,还需夫妻双方已进行离婚登记时,离婚协议才会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起诉离婚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
    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离婚后当事人起诉的,法院应予以受。但若离婚后,就解除婚姻关系起诉,且无法定撤销、无效事由的,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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