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人之危合同无效

法律援助

    律师回答
    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无效的,但要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侵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