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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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以下材料:婚姻关系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房屋租赁双方需提供身份证,除此之外,出租人还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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