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能不承担责任吗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
从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
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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