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能否反悔
法律援助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能否反悔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反悔当初协议,可以协商变更,若是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再次签订协议。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变更,法院只会在合同的效力有瑕疵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协议离婚后,还能再分割财产的情形为:
1、离婚后,一方发现对方曾经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有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的;
2、一方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有欺诈、胁迫行为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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