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几年就不追究了?只要挺过2年就没事了?醒醒吧!
失信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社会上一般都是一些欠钱不还的人会成为失信人。那么,失信人几年就不追究了?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失信人几年就不追究了?
关于“失信人几年就不追究了”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1、何时履行完义务,何时不再追究
若当事人是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那只有当其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届时人民法院才会删除失信信息。
提醒:
若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2、两年期限届满后不再追究
因以下几种情况成为失信被执行人: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4)违反限制消费令;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注意:
若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纳入期限会延长一至三年。
若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失信被执行人还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1、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
3、失信信息应予删除。
执行法院会在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的15日内完成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若对驳回决定不服,失信被执行人还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失信人几年就不追究了”的解答,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