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人未直接收受,但仍构成犯罪的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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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贿人未直接收受,但仍构成犯罪的有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以下是受贿人未直接收受贿赂,但仍构成犯罪的十三种情形:
    1、委托他人收受贿赂;
    2、以亲友名义收受贿赂;
    3、转移财物或以其他方式掩盖收受贿赂的痕迹;
    4、采取虚构借款、销售、代理等方式收受贿赂;
    5、虚构或者变相虚构用工、采购、承揽、招标等业务,接受贿赂;
    6、以其他名义向他人收受贿赂,如收受礼品、旅游、高档消费品等;
    7、接受他人安排的不正当利益;
    8、向他人提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帮助;
    9、在他人与相关事务有关的决策或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0、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与相关事务有关的决策或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他人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12、伪造或者帮助伪造、毁灭、隐匿证据,掩盖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
    13、以其他方式收受贿赂,但并未直接收受贿赂。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形均需要满足“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收受财物,才能构成犯罪。
    二、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3、主体要件。
    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三、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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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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