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这7种情况不予报销
为了解决城乡居民的大病医疗费用的负担,我国统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参保人因患大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上限的基础上进行二次报销,在一定程度上可避免居民因病致贫的情况。那么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什么呢?下面就和财金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各地区的大病医疗保险的政策并不相同。有些地区大病没有具体的病种规定,而是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由于基本医疗保险赔付有上限标准,因此需要大病保险进行二次赔付。而部分地区的则对大病进行了规范。例如银川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如下:
1、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放射、恶性肿瘤化学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等。
2、肾移植后的排异治疗。
3、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4、部分精神治疗,例如金生分裂、重度/中度抑郁症、强迫症、狂躁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病。
二、大病医保不能报销的情况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2、参保人因自杀、违法行为造成伤害导致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3、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
4、参保人患职业病或因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的情况。
5、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
6、因责任事故造成的伤害。
7、按国家和所在地规定医疗费用需要自行承担的其他情况。
关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问题财金知识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