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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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如何办理?
生育保险办理流程如下:
1、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工作人员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生育保险的申领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综上所述,职工参加工作,单位都会其办理社会保险,其中就有生育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男女职工就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相关住院费用。并且,女性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在产假期间,单位发放的工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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