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犯罪工具而予以窝藏,如何定性?
法律援助问:明知是犯罪工具而予以窝藏,如何定性?
四川刑事律师网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
1,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2,也可能构成窝藏、包庇罪
3,如果事前通谋,则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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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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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5.html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6.12.24
【实施日期】1996.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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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高检发释字[2008]1号
【发布日期】2008.04.18
【实施日期】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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