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私闯民宅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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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京私闯民宅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私闯民宅是指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在中国法律中,私闯民宅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未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即未经住宅所有人、使用人或者其他合法占有人同意,擅自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2、行为人有明显的破坏行为或者侵害行为,即进入他人住宅后,有明显的破坏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比如偷窃、抢劫等。
    3、行为人有非法侵入住宅的主观故意,即行为人故意实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之一即可认定为私闯民宅,行为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二、私闯民宅如何处理
    1、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三、非法侵入住宅罪与非法搜查罪的界限
    1、非法搜查罪与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内涵不同。非法搜查罪是以侵害他人人身权利为目的,侵害的对象包括他人身体和住宅还有拥有权力的特定空间,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只是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为目的。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相同之处是,行为人违背了权利人的意愿,只是非法搜查罪所包含的内容要丰富得多,而非法侵入住宅罪则简单得多,就是侵犯了权利人住宅的安宁权。
    2、非法侵入住宅罪既可由积极侵入的作为形式构成,也可以“拒不退出”的不作为的形式构成,无论“侵入”还是“拒不退出”均构成本罪。非法搜查罪则是指行为人未经同意或无法律授权,强行进行“搜查”的行为,不单指住宅。
    3、另外本法所称的住宅,并不要求他人在短时内合法占有,虽然未付房租的租房客在短时内是非法占有,但房东也不能为将不付房租的租房客赶走而入侵租房客居住空间,因为不付房租而赖着不走,一者属于道德的范畴,二者属于合同违约,法律没有授权房东有强制的权力,否则也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4、但是,如果空置房屋被他人未经同意或无法律授权侵占,房屋主人则有权利将非法侵入者赶走,保护自己财产安全是人和动物的本能,”正当防卫”是法律的授权。
    5、综合上面所说的,私闯民宅是任何人都不可以犯的,不管是普通的公民还是执法人员,只要有违反了此规定,必定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作为执法人员就一定要得到上级部门的同意,并且颁发相关的证件,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好此案件。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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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修正版)》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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