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选举什么样才算是情节严重?
法律援助1. 问:破坏选举什么样才算是情节严重?
四川刑事律师网律师解答:破坏选举,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破坏选举手段恶劣、后果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情况。破坏选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以暴力、胁迫或者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强迫或不让选民投某人的票,或强行宣布合法选举无效的;(2)伪造选举文件和选票,虚报选票数,或在选举进行中故意扰乱选举会场秩序,情节恶劣的;(3)在选举期间对控告、检举在选举中营私舞弊或违法乱纪行为的公民进行压制、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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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司法解释:
《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标准的规定(试行)》(七)
【颁布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 高检发研字〔1999〕10号
【颁布时间】 1999.09.16 【实施时间】 199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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