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和徇私枉法罪的联系与区别
法律援助徇私枉法罪规定,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枉法罪的最高刑期为十五年。而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为七年。徇私枉法是行为犯罪,只要实施了故意包庇不追究刑事犯罪责任的行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情节是量刑时考虑的因素,而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以情节作为定罪的依据,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情节一般不构成犯罪。所以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犯罪的行为,适用徇私枉法罪的规定就构成犯罪,如果适用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规定就可能不构成犯罪;如果这种行为符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规定,那么这种行为一定符合徇私枉法罪的规定,适用徇私枉法罪的规定将使其犯罪嫌疑人受到更加严厉的制裁。所以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徇私枉法罪的不同条款,将会产生罪与非罪的本质区别和承担法律责任的较大差别出现法律上的矛盾冲突,造成适用法律的混乱。为此,笔者建议,通过立法程序或者司法解释,把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追究刑事犯罪责任的行为,排除在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之外,保证刑事法律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