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法律援助一、劳动合同服务期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1、劳动合同里是可以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但在约定的时候就需要取得双方的同意才可以实施;对于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违反了公司的条款,那么就应该要按照约定的向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4、我国对于支付违约金的行为是有严格的规定的,签署的劳动合同中需要针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和处理方式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如果当事人不能按照相关的要求执行的,或者有违反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的,就需要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拒不执行的对方可以提起上诉。
二、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什么?
(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从此规定看,假如没有培训费就不能约定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约定离职后竟业限制条款,为保证这些约定能够执行可以约定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基本上不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条款基本上都是无效的,劳动者不必为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条款担心。
其实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事项只有两个,一个是服务期,一个是竞业限制,对于这两类事项来说,只要是劳动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关于这两项内容的约定,那么另外一方就可以向违约的一方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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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