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如何评估价值

法律援助

    拆迁房屋如何评估价值?
    1、拆迁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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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首先,你要先审核律师是否有资质。
    2、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都写清楚,特别是律师费用这一块
    3、明确授权。
    4、慎重付款。
    希望对于这一块还是要多注意的,不能过于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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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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