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让公司搬迁企业有补偿吗
法律援助律师回答
政府在让公司搬迁时,通常会提供相应的补偿。补偿的内容可能包括:
土地和房屋补偿。根据被征收企业的房屋重置价和土地基准价进行评估和补偿。
装修和附属物补偿。对企业的装修和附属物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
设备设施补偿。对企业因搬迁需要更换或移动的设备设施给予补偿。
搬迁费补偿。支付企业搬迁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搬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如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搬迁奖励和补助。可能提供搬迁奖励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助。
此外,对于按时完成搬迁并投产的企业,可能会根据土地出让总价款的一定比例进行补偿。这些补偿措施旨在减轻企业因搬迁带来的经济损失,确保企业搬迁过程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